获得商标授权后能否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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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商标授权后能否转授权?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4 08:01:26

获得商标授权后,是否可以转授权,需依据授权合同而定。如果在授权合同中有明确可以转授他人的,则可以使用转授权,合同如无规定,则默认不得使用转授权。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济南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我们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有多种类型: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如果需要转授权,则需在合同中明确转授权使用范围、使用前提等。

很多人也分不清个人名义注册和公司名义注册有什么不同,两者的注册成功率不一样?还是使用的时候有区别?但是切记个人注册商标必须要有个体户营业执照才能注册商标,光靠一个身份证是注册不了商标的。大家都知道济南商标注册申请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两者在注册商标时提交的材料会略有区别,但是流程一样。个人商标与企业商标没有什么高低好坏之分,他们在法律意义上的作用都是同等的。但其他方面还是有区别的。

个人名义商标相比公司名义商标较稳定。当公司名义或者地址亦或是公司法人的变更,商标也要相应做商标变更;个人的身份证一般是不变的,商标也不需要进行变更,相对稳定。个人和公司注册两者商标归属权不同。公司名义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注销了,商标也就无效了,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清算的;个人名义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企业的成立或者注销对商标对没有任何的影响。下面用一个案例为大家讲讲个人名义商标注册和公司名义注册有什么不同。

H先生是一名职业经理人供职于A食品企业。该公司推出了一款功能性食品并在该食品上使用了T商标。公司对这款食品投入了巨额的广告宣传费用,使这款食品很快就家喻户晓,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一段时间后,职业经理人H先生因与公司大股东不和,离开了公司。公司在进行交接的时候才发现公司最畅销商品的T商标竟然注册在H先生名下。而H先生的解释是,该品牌是他一手创造并培育起来的,T商标是他的知识产权,如果A公司想继续使用,要支付巨额商标使用费。公司一怒之下将H先生告上法庭,但法庭上H先生出示的证据证明T商标是A公司设立之前申请的。最后A公司无奈只得付给了H先生一笔费用将T商标购买到公司名下。

这个案例取材自一个真实的故事。商标注册申请如果是以个人名义,那么,注册成功后,此人就是该注册商标的专利权人,可以自由支配该商标,上面的A公司之所以败诉就是因为,自己以为T商标是公司在用,所以就归属A公司,但是却忘记了,自己并不是T商标的专利权人,H先生才是,最后不得已花巨资卖买下T商标。假如A公司所有者能及时发现商标问题并纠正,就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建议我们在申请商标过程中,要立足于实际,不要盲目去追求个人或者企业商标。企业的所有者一定要重视企业的品牌,特别是商标的所有权归属。商标权不如股权和公司财产那样敏感,但其潜在经济利益却非常大。

从费用方面考虑,自己注册商标的费用要比购买他人商标的费用低很多,申请注册一只商标的费用通常在2000元左右,而购买一只注册商标转让费往往在上万元以上,有的则高达几十万,上百万,乃至更多。

如果从时间成本考虑,购买他人的注册商标会节省很多时间。具体来说,购买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通常在8个月左右办理完结,受让人随即便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了;而如果自己申请注册商标,一般要等待1年以上,假如所申请注册的商标遭到驳回或异议,则要等到2年左右才能见分晓。另外,自己申请注册商标还存在被驳回的风险。如今,要申请较为理想的商标名称已越来越难,这意味着所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的风险也增大了。当然,负责任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大大降低这种被驳回的风险。

综合来说,究竟是自己注册商标好,还是买别人的商标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一家企业的品牌刚刚定位,我建议其自己申请注册商标,这样既减少经济支出,又可以完全按自己心意来申请注册较为理想的商标名校。对于企业主来说,当企业与自己亲手申请注册的商标共同成长时试衣镜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另外,现在,一些意识超前的创业者和企业家会在启动一个项目之前,优先考虑申请注册商标。然而,如果企业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是:急需使用注册商标来突出商品的显著性以及抢占市场,那么,我建议其应考虑直接购买他人的注册商标。当今社会,市场千变万化,商机消纵即逝,假如因为自己行申请注册商标而延误了商机就得不偿失了。对企业家来说,必须算聪明账,算大账,必要时采取“以金钱换时间”的措施。当然,如果一家企业正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早已被他人注册,而其又没有充分理由提出异议和争议,那么,只能尝试购买对方的注册商标了,这属于一种被动选择。

《商标公告》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编辑出版的,代表国家发行的定期法定刊物,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济南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益的公开行政通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商标公告的主要作用是:刊登《商标法》规定应予以刊登的公告事项,能使之产生法律效力;有利于对注册在先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将商标注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利于保证商标注册工作的质量;便于申请人在申请前查阅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与他人已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以免申请遭到驳回。

目前,《商标公告》每月出版四期,每期分为上、下两册。

商标公告的主要内容种类有:初步审定商标公告、注册商标公告、续展注册商标公告、转让注册商标公告、变更注册商标公告、注销注册商标公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以及商标局认为需要刊登的其他公告、通知等。

1.初步审定商标公告是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认真综合审查,认为基本符合《商标法》的各项规定,作出可以初步核准注册的审定结论时发布的商标公告。该公告的目的:一是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增加商标审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公众、机关团体都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对商标局审定的商标进行监督,以利于准确地核准商标注册;二是使在先的商标注册人、申请在先的申请人,有维护其权益的机会,以避免和减少商标注册后可能发生的争议。

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并不是商标申请人取得其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凭证,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

2.注册商标公告是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无异议或经过异议裁定程序,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予以注册时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晓谕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

注册商标公告是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3.续展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人为了延长注册商标的法律实效,在有效期满前向商标局办理注册手续,经核准予以续展时发布的公告。续展注册商标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该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后仍为合法的商标专用权主体。

续展注册商标公告也是商标权人拥有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4.转让注册商标公告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核准时,由商标局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商标权主体已经变更,新的主体取得商标专用权。

转让注册商标公告是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凭证。

5.变更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人申请变更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经商标局核准时,商标局发布的公告,以告知公众原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已经发生变更,原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事项不再使用。

变更注册商标公告并不产生新的商标权主体,而是原商标注册权主体的变更。

6.注销注册商标公告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及在宽展期的6个月内未申请续展注册时,商标局依职权注销其注册商标并以公告的形式公之于众,告知相关公众该注册商标已失去其原有的由商标权人享有的专有权。

注销注册商标公告是宣布商标权人失去商标专用权的公告。

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是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向商标局备案时,由商标局发布的公告,以告知相关人被许可使用人取得了注册人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是商标使用权人取得商标注册人注册商标合法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商标的初步审定和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本条与原《商标法》第十六条相同。本条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初步审定以及公告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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