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类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创业的行列,创立自己的品牌,那么第29类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注册商标的,济南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经批准后,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排除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有时,为了使商标更美观、更易识别,申请人会选择改变原来核准的商标字体,采用更美观的艺术字体。济南商标注册后,申请人可以更改字体吗?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需要变更商标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可见,商标核准注册后,注册商标的使用严格限于核准的注册商标图案、核准的商品或服务用途等,申请人不得随意改变其注册字体。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时,认定该商标与其他注册商标不相类似;申请人改变商标字体的,商标图案变化较大,很可能造成该商标与该注册商标近似或者同一商标,混淆相关公众判断,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申请人在使用商标时决定改变注册字体的,不得在商标上标注注册标志,否则构成使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或者申请人可以再次向商标局申请商标字体、图案的变更登记,以取得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商标注册时的字体是手写的,申请人可以在使用时将其改为印刷字体。这样的改动很小,不会改变字体的实质构成,所以这样的行为并不违法。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对“专利”这一概念,尚无统一的定义,其中较为人们接受并被我国专利教科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说法是: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专利的保护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人,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有关专利技术的信息。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数据,去年我国商标申请数量超过500万件。其中,大部分未通过商标审查,未成功获得授权,即济南商标注册失败。由此可知,注册失败在申请过程中相当普遍,这并不奇怪。注册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综上所述,大多不符合商标授予的条件。而对于那些没有注册商标的企业来说,此时更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可能是,所交的官费能否退还。商家会有这样的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很多商家都会认为我的商标注册不成功,是不是手续费还没还给我?
当然,答案是没有回报。无论是商家支付的代理费,还是商标局支付的数百元官费,都不会退还。而企业,即使有了这一点,也能鉴别出代理机构的真实性。大多数具有欺骗性的中介机构都会采用这样的噱头,注册失败可以无条件退款,以吸引商家的关注和委托,达到自己收费的目的。但事实上,大多数这样做的机构并不可靠。当然,对于一些规模大、生存时间长的组织来说,它可能是另一方的一种营销活动,没有虚假陈述,因此企业有必要识别虚假和真实。企业需要注册商标。
无论是委托代理人还是自行注册,都必须向商标局提交相应材料,请求授权。此时,企业需要缴纳上百元至上千元的公务费,然后才会进入验收阶段和环节,甚至出现审核和异议。审查过程通常持续6至8个月。企业需要了解的是,商标工作人员无论是在受理还是复审过程中,都需要花很大的精力和时间开展一系列的商标复审程序,收集各种数据,分析比较是否批准商标注册。因此,商标局此时收取的费用相当于一定的劳动报酬。
因此,无论商标注册是否成功,这些工作和手续都是对方完成的,因此注册费根本不会退还。商标注册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商标或企业本身。代理服务费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组织需要生存,它必须能够提供某些服务或高质量的产品。虽然商标注册机构的失败也会有一定的原因,但这一原因并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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